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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关于开展社区服务推进下岗女职工再就业工作的意见

发布日期:2004-05-06 11:14:26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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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贯彻党的十五届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推进国企改革和再就业工程,在发展社区服务业,帮助下岗女职工实现再就业工作中,更好地发挥工会女职工组织的作用,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提高认识,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

  社区服务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和社会化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发展社区服务业,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产业结构的优化以及城市建设和人民生活的需要,促进了第三产业快速发展,促进了社区的精神文明建设和物质文明建设,有利于提高人民的生活质量,有利于社会稳定。

  社区服务工作既有广阔的市场前景,又有巨大的就业空间,为妥善安置下岗女职工再就业提供了得天独厚的条件。因此,工会女职工组织参与和推进社区服务工作,从根本上维护了下岗女职工的劳动权、就业权,发挥了下岗女职工在社区服务中的优势,促进了社会分工的合理化和家务劳动的社会化。对于发展经济、方便群众、服务社会,对于推进再就业工程、维护安定团结,对于女职工组织延伸触角、强化职能、拓宽领域,更好地为基层服务,为女职工服务,都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因此,全省各级工会女职工组织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坚定信心,抓住机遇,以高度的责任心和紧迫感,开展好社区服务工作。以发展社区服务业促进女职工再就业,把社区真正建设成吸纳下岗女职工再就业的重要渠道和基地。

  二、开展社区服务工作的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女职工组织开展社区服务工作的指导思想是: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五届四中全会精神,立足推进国企改革和再就业工程,以社区服务业为依托,以妥善安置下岗女职工再就业为目的,以开发服务项目、创造就业岗位为主要内容,开发式、规模化地帮助下岗女职工实现再就业。

  开展社区服务工作的目标是:经过3年左右时间的努力,使社区工会及女职工组织建设形成网络,社区服务业发展形成规模,壮大以社区服务为主要内容的工会经济实体,培养和造就一支从事社区服务的、有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的新型女职工队伍。

  三、开展社区服务工作的主要任务

  (1)、发挥女职工优势,广开就业渠道。要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以城市居民需求和适合女职工就业为前提,优先发展小型、分散、便民、适用的服务项目。在此基础上加强指导,强化管理,逐步形成特色,形成规模,妥善安置下岗女职工就业。

  (2)、突出维护职能,强化源头参与。要积极参与有关社区居民服务的政策、法规的制定。对于完善与女职工相关的社会保障政策和配套措施,及时向政府提出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督促有关方面制定落实从事社区服务的各项优惠政策。按照《劳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劳动时间、劳动报酬、劳动保护、社会保障等方面,代表和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

  (3)转变择业观念,搞好岗位培训。要通过多种形式的宣传和教育,引导下岗女职工树立从事社区服务光荣的新思想、新观念,帮助她们用好、用活、用足社区服务的优惠政策,组织和吸引更多的下岗女职工从事社区服务工作。要根据国家制定的职业技能标准,对从事社区服务的下岗女职工进行职业道德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并通过劳动部门进行职业技能鉴定,办理技术等级证书,做到持证上岗。

  (4)建立组织网络,形成就业管理机制。县以上地方工会和女职工委员会,要把加强社区工会组织和女职工组织建设问题作为全会一项重要工作认真落实。并逐步建立健全下岗女职工社区就业组织网络,以组织建设推动社区服务业的发展。要积极探索和建立下岗女职工从事社区服务的管理机制,通过建立规章制度,统一规划目标、职责范围和服务标准,形成激励、约束和竞争机制,把服务过程中分散的个人行为变为有组织的社会行为,实现社区服务的科学化和规范化。

  四、加强领导,保证社区服务工作顺利实施

  各级工会女职工委员会要加强对社区服务工作的领导。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开办的家政服务指导中心和社区服务的职业介绍中介机构,在开办初期,要积极与有关部门协调,争取在政策上、资金上、场所上给予支持。要定期调度、检查、总结工作进展情况。县区工会和街道工会女职工组织,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认真制定规划,精心组织实施,搞好协调服务,优化就业环境。产业工会要和地方工会加强联系和沟通,密切配合,并根据产业的实际,研究推进社区服务工作。企业工会女职工组织要与所在社区加强联系,抓住企业办社会的职能分离,服务设施面向社会开放的机会,把女职工再就业工作向社区幅射,形成优势互补的新格局。

  吉林省总工会女职工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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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孙立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