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和经济工作
关于印发《吉林省总工会2020年度推进民营经济发展项目管理方案》的通知
各市州总工会、长白山开发区总工会、扩权强县试点市总工会:
为贯彻《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广泛深入持久开展劳动和技能竞赛 助力夺取疫情防控和实现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双胜利的通知》(厅字〔2020〕14号)精神,推动企业全面复工复产,助力夺取疫情防控和实现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双胜利,落实《中共吉林省委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优化营商环境深入推进民营经济大发展的意见》,结合《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吉林省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的通知》(吉政办发〔2019〕38号)要求,经研究,制定《吉林省总工会2020年度推进民营经济发展项目管理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落实。
吉林省总工会办公室
2020年5月13日
吉林省总工会2020年度推进民营经济发展
项目管理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吉林省委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优化营商环境深入推进民营经济大发展的意见》(吉发〔2018〕48号),2019年吉林省总工会制定出台了《吉林省总工会促进民营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吉会办字〔2019〕34号)、《吉林省总工会推进民营经济发展项目管理方案》(吉会办字〔2019〕36号)等系列文件,各地总工会按照相关要求,立足本地实际情况,主动谋划,创新工作思路,全力推进项目实施,为助力我省民营经济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2020年,省总工会持续投入专项资金,推进民营经济发展,制定此方案。
一、项目支持范围
(一)民营企业职工职业技能提升与发展激励项目
1.企业管理水平优化项目。针对民营企业管理者开展岗位培训,提升管理者的综合素质、增强综合管理能力、战略开拓能力、创新能力和执行能力。
2.产业工人职业技能提升项目。针对民营企业职工开展技能培训,提高技术理论水平和专业技能,增强科技研发和技术创新、技术改造能力,提高职工素质和创业能力。
3.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创建质量升级项目。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引领作用,在技术攻关、技能传授、服务示范、管理创新等方面提升工作室创建质量,使工作室成为企业发展的“推进器”、技术创新的“催化器”、培育人才的“孵化器”。对创建质量提升明显、服务企业作用突出、创新成果较为丰硕的民营企业,劳模创新工作室投入资金不超过5万元。
4.劳动和技能竞赛支持项目。充分发挥劳动和技能竞赛在建设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劳动者大军中的重要载体作用,全力推进职工知识化进程。对于有效提高职工技能水平,涌现大量创新成果,解决职工职业晋升通道的民营企业,竞赛项目每个工种支持费用不超过2万元。
5.精益工匠示范单位建设。每个地区至少培育一家吉林省精益工匠示范单位,每个示范单位用于聘请专业咨询机构的服务费用不超过30万元(见附件1)。
6.“五小”活动支持项目。激发职工创新潜能,动员职工立足岗位开展技术创新,鼓励非公企业广泛开展“五小”活动。根据全总办公厅《关于广泛深入持久开展“五小”活动的指导意见》文件精神,对于活动规范、职工参与率高、创新成果转化好的民营企业给予支持,费用不超过1万元。
7.安全生产宣传、监督检查支持项目。围绕以学习和宣传新《安全生产法》为重点,开展《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和“安全生产月”等活动,全面推进非公企业安全文化建设。对于在活动中表现突出的民营企业给予支持,费用不超过1万元。
8.“安康杯”竞赛支持项目。加大非公企业和农民工参加竞赛活动的组织力度,继续深化班组安全建设、推广班组安全建设优秀成果,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深化全国“安康杯”竞赛活动的指导意见》文件精神。对于竞赛活动中积极参与、科学组织、具有代表性的民营企业给予支持,费用不超过1万元。
(二)民营企业困难职工帮扶和就业创业培训项目
1.民营企业困难职工帮扶项目。对民营企业困难职工依规建档并开展生活救助、助学救助和医疗救助,保障民营企业困难职工的基本生活;做好民营企业困难职工的常态化送温暖工作,做到民营企业困难职工送温暖活动全覆盖。
2.民营企业就业、创业培训项目。针对民营企业和职工的发展需求,支持其有计划地开展就业和创业培训,从而有效增强企业内生动力,并有力保障因应市场变化的企业转项、职工转岗和创业需求。
3. “吉林职工‘双创’扶持计划”小额贴息贷款项目。针对符合条件并有意投身创业、创新发展的个人和小微企业提供小额贴息贷款,助力其实现创业、创新梦想,为吉林新一轮振兴发展做出贡献。
二、项目要求
项目支持对象为已建会的民营企业。特别要重点倾斜在履行职代会制度、民主管理、集体合同制度、构建和谐企业方面取得一定成绩的民营企业。
三、职责分工
(一)省总工会工作职责
1.对各地项目实施情况进行定期检查,通过招标或委托第三方进行项目绩效考核,形成专项报告。
2.劳动和经济工作部对各市州的民营企业职工职业技能提升与发展激励项目实行备案管理。
3.权益保障部指导各地工会针对民营企业困难职工实施帮扶救助、针对符合条件的个人和小微企业开展职工“双创”小额贴息贷款项目,对困难职工帮扶和就业创业培训项目资金进行审核规划,对项目开展进行监督检查。
4.财务部负责管理专项资金,确保专项资金按时足额拨付。
5.经审办负责对项目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二)各市州总工会、长白山开发区总工会、扩权强县试点市总工会(以下简称各地工会)工作职责
各地工会是项目实施的主体,负责落实项目及保障专项资金安全使用。要严格执行《吉林省总工会促进民营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吉会办字〔2019〕34号)相关规定,做好项目实施的日常管理及资金的调度和监督检查,确保项目达到预期目标。各地工会的职责包括:
1.对使用专项资金的民营企业职工职业技能提升与发展激励项目制定实施细则,要明确项目申报程序、审核筛选及绩效考核办法。
2.根据实施细则,编制各地工会《项目实施计划》并通过各种渠道向社会公布。
3.按《各地工会项目实施计划》,填报项目汇总表(见附件2),报省总工会劳动和经济工作部备案。
4.对项目进行验收。
5.负责项目绩效考评工作。确保留存考评所需的相关资料,如项目实施的影像资料,留存项目参与人员的信息,包括身份证号及手机号。
四、资金分配
民营企业职工职业技能提升与发展激励项目专项资金分配表见附件3。
民营企业困难职工帮扶和就业创业培训项目资金分配表见附件4。
五、项目绩效管理及监督检查
省总工会拟定于11月开展绩效评价工作,评价方式为通过招标或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实施情况进行考评,评价结果作为下一年度调整项目专项资金的依据。
六、其他事项
1.请各地工会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创新形式载体,运用“互联网+”、移动客户端、大数据、云计算等现代化手段,按照《方案》中项目支持范围灵活组织实施,积极有序推进复工复产,助力夺取疫情防控和实现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双胜利。
2.请各地工会按照要求,报送《吉林省民营企业职工职业技能提升与发展激励项目汇总表》进行备案。汇总表纸质版加盖公章于6月1日前邮寄至省总工会劳动和经济工作部,电子版发至邮箱:878322189@qq.com。
3.吉林省总工会2019年度推进民营经济发展项目,尚有部分地区未全部完成,可参照本《方案》继续实施。
联系人:刘卉 省总劳动和经济工作部
苗权 省总权益保障部
联系电话:(0431)85375468 13804359653
(0431)85375463 17767922228
附件: |
1.吉林省精益工匠示范单位培育实施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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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吉林省民营企业职工职业技能提升与发展激励项目汇总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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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吉林省民营企业职工职业技能提升与发展激励项目专项资金分配表 4.吉林省民营企业困难职工帮扶和就业创业培训项目资金分配表 |
附件1
吉林省精益工匠示范单位培育实施方案
(2019年—2023年)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的重要指示精神,着力提高全省产业工人队伍技能素质,努力建设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产业工人队伍,落实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加快转型升级、推进创新发展,为吉林振兴发展积蓄新动能、打开新空间,吉林省总工会拟开展精益工匠示范单位培育工作,特制订此方案。
一、目标任务
坚持以建设精益管理生态体系为目标,结合各地区实际情况和企业发展需要,通过运用精益管理工具解决企业管理问题,提升管理水平。
在2019年底已启动建设8家吉林省精益工匠示范单位的基础上,2020年在全省培育10家左右,每个地区至少打造一家。今后根据实际情况逐渐加大培育建设力度,力争通过五年时间,到2023年底,重点培育50家左右精益工匠示范单位。
二、选取条件
为保证精益工匠示范单位培育取得实效,在各地区形成示范带动作用,示范单位选取应具备以下条件:
1.重点围绕汽车、石化、农产品加工、先进装备制造和医药健康等省内支柱优势产业,以及新能源汽车、生物制造、卫星及航天信息、新材料等战略性新兴产业。
2.在省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生产经营状况良好。
3.原则上应是成立3年以上、主营业务收入在500万元以上,且近3年企业无重大安全事故及违法经营事件的企业。
4.原则上应是行业内有代表性和发展潜力的企业,以及迫切需要精益管理改造的中小企业,企业经过精益管理提升后,其经验可推广、可复制。
5.企业要具有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专业的财务管理人员,总体财务状况和纳税信誉良好。
6.应建有党组织和工会组织。
7.培育对象为民营企业。
三、 培育内容、周期、方式及资金来源
1.培育内容。围绕企业六个方面进行培育,包括:加强5S(整理、整顿、清扫、清洁、素养)现场管理、推动拉动式生产、加强流程调整改造、加强成本管理、加强班组建设及KPI(关键绩效指标)改善。
2.培育周期。根据企业现状,精益工匠示范单位培育每个周期为一年。企业可以进行多个周期培育,每个周期要制定不同的精益管理提升目标。
3.培育方式。由各地工会负责,选取拟培育单位及精益管理咨询机构,引导企业与咨询机构建立合作,进行一对一、点对点培育。各地工会要对培育项目进行全过程管理、定期跟踪督导。咨询机构针对培育企业制定精益管理改善提升方案,并按照改善提升方案内容有序开展精益管理改善提升工作。拟培育单位名单报送省总工会备案。
4.资金来源。聘请专业咨询机构培育示范单位的服务费用,根据服务内容,双方以合同方式协商确定,每家企业不超过30万元。咨询费可使用省总工会推进民营经济发展项目专项资金。
四、培育预期效果(精益管理提升目标)
1.企业建立规范的管理流程,实现有序管理生产现场物品、科学规划企业生产作业区、提高场地利用率、合理安排机器设备的维修保养,现场物品定置定位摆放有序规范,员工作业效率提升10%以上。
2.消除生产过程的无效劳动和浪费,降低企业库存,使在制品库存下降10%。
3.实现生产流程标准化,提高企业的技术装备水平和工艺水平,使产品质量改善度提升10%。
4.企业建立持续改善机制,提高全员参与、减少浪费、降低成本的改善意识,提升班组长及各级管理人员管理及改善能力,使全员改善参与率达到50%以上。
5.提升岗位技能及开展设备TPM(全员生产维护)活动,建立设备维护点检标准,杜绝设备跑冒滴漏现象,设备故障率降低15%以上。
6.以KPI指标引领各项精益管理活动,制定符合企业自身发展情况的指标体系。对员工个人,班组及企业绩效实施定期评价,建立工作结果与激励机制的有效关联。
五、验收
每年年底,各地工会负责组织本地区内已完成精益工匠示范单位培育的企业提交验收申请书。培育企业与咨询机构共同准备合作合同、付款凭证、项目总结报告等验收材料。由省总工会组织专家或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培育情况进行验收。对验收合格的项目,为企业授予“吉林省精益工匠示范单位”。选拔优秀的精益管理示范单位中高层管理人员,参加省总工会举办的精益管理专题培训班。对于精益管理示范单位中的先进典型,采取先进经验交流会等形式,宣传推广先其进经验和做法,帮助企业打造品牌,提高企业知名度和美誉度。
附件2
吉林省民营企业职工职业技能提升与发展激励项目汇总表
单位(公章):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项目编号 |
地区 |
项目名称 |
项目类型 |
项目开展方式 |
项目参与人数 |
项目完成时限 |
项目资金预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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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吉林省民营企业职工职业技能提升
与发展激励项目专项资金分配表
地区 |
比例(%) |
分配资金(万元) |
长春 |
39.85 |
100 |
吉林 |
14.34 |
100 |
四平 |
4.81 |
70 |
辽源 |
4.48 |
70 |
通化 |
5.44 |
70 |
白山 |
5.03 |
70 |
松原 |
9.42 |
70 |
白城 |
5.60 |
70 |
延边 |
6.93 |
70 |
梅河口 |
1.90 |
50 |
公主岭 |
2.22 |
50 |
长白山 |
|
50 |
合计 |
100 |
840 |
说明:
1.分配比例计算方法:采用因素法分配资金。两个因素分别是各地区年平均从业人员数及人均GDP占全省百分比。年度取2014-2017年数据的平均值。两个因素权重各占50%。
2.比例超过10%的地区,资金按照100万元分配;比例在4%-10%之间的按照70万元分配; 比例在4%以下的地区,资金按照50万元分配;
附件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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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民营企业困难职工帮扶 和就业创业培训项目资金分配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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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地区 |
困难职工帮扶情况 |
创、就业培训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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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营企业地方级档案困难职工人数(人) |
所需帮扶资金 (万元)
|
2020年本地区(包括县、区)创业、就业培训班次(次) |
培训 人数 (人) |
所需培训资金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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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总工会 |
33 |
19.8 |
14 |
750 |
35.5 |
|||||
吉林市总工会 |
149 |
89.4 |
23 |
540 |
80.76 |
|||||
四平市总工会 |
1 |
0.6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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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辽源市总工会 |
20 |
12 |
3 |
150 |
5 |
|||||
通化市总工会 |
|
|
|
|
|
|||||
白山市总工会 |
40 |
24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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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原市总工会 |
185 |
111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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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城市总工会 |
5 |
3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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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边州总工会 |
44 |
26.4 |
33 |
2525 |
88 |
|||||
长白山开发区总工会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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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河口市总工会 |
4 |
2.4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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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主岭市总工会 |
25 |
15 |
6 |
500 |
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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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506 |
303.6 |
79 |
4465 |
239.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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