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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和经济工作

关于转发全总办公厅《关于广泛深入持久开展“五小”活动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4-17 15:26:0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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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州总工会,长白山开发区总工会,扩权强县试点市总工会,省各产业工会: 

  现将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广泛深入持久开展“五小”活动的指导意见》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吉林省总工会办公室 

  2020416 

 

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工会参与尘肺病防治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总工会,各全国产业工会,全总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关于深化工会参与尘肺病防治工作的意见》已经中华全国总工会第十七届书记处第20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 

2020226  

  

关于深化工会参与尘肺病防治工作的意见 

  

   为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职业健康工作的重要决策部署,进一步发挥工会组织在尘肺病防治工作中的作用,有效维护职工职业健康权益,现就深化工会参与尘肺病防治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深化工会参与尘肺病防治工作的重要意义和总体要求 

(一)重要意义。党的十九大把实施健康中国战略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任务,强调要坚持预防为主,预防控制重大疾病。尘肺病是当前我国最主要的职业病,严重危害职工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深化工会参与尘肺病防治工作,是把实施健康中国战略落实到工会工作中的有效举措,是全面推动尘肺病防治工作的迫切需要,是维护职工职业健康权益的重要途径。各级工会要充分认识深化工会参与尘肺病防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以对职工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把深化工会参与尘肺病防治工作抓紧抓实抓好。 

(二)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认真落实《职业病防治法》《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2016-2020年)》《国务院关于实施健康中国行动的意见》以及《尘肺病防治攻坚行动方案》有关要求,切实履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竭诚服务职工群众的基本职责,坚持预防为主、群防群治、群专结合、依法监督,深入推广并不断完善工会参与职业病防治工作模式,在源头参与、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协助政府提高尘肺病防治监管水平、动员职工主动参与粉尘危害防控、维护职工职业健康权益等方面彰显工会作为,努力推动尘肺病防治工作取得新成效。 

二、加大尘肺病防治工作源头参与力度 

(三)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加强对工业化、城镇化快速发展过程中尘肺病防治工作趋势、特点的调查研究,聚焦重点行业、重点环节、重点人群,了解掌握前期预防、劳动过程中的防护与管理、尘肺病诊断与尘肺病人保障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以及职工群众的诉求,深入分析产生问题的原因,研究提出意见和建议,努力推动优秀调研成果向国家相关政策转化。 

(四)加大立法和政策参与力度。积极参与国家和地方劳动安全卫生法律、法规、政策、标准的制定和修改,推动完善尘肺病防治工作法律法规和政策体系。通过提交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参加各级安全生产委员会,召开政府与工会联席会议等,提出工会的意见和主张,推动解决尘肺病防治工作中的突出问题。 

(五)切实发挥劳动安全卫生专项集体合同作用。将协商签订劳动安全卫生专项集体合同作为工会依法参与企业尘肺病防治监督管理的有效途径,不断扩大专项集体合同在粉尘危害重点行业的覆盖范围。从企业实际情况出发,从职工在尘肺病防治方面反映强烈的问题入手,科学确定协商内容,增强专项集体合同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加强专项集体合同履约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确保合同发挥作用。 

三、加强对尘肺病防治工作的监督检查 

(六)督促企业落实尘肺病防治主体责任。切实履行工会监督职责,依法对企业贯彻落实尘肺病防治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督促企业健全职业健康管理制度,设置或者指定职业健康管理机构(或组织),配备专兼职管理人员,依法如实申报粉尘危害项目,按要求开展粉尘日常监测和定期检测工作,完善防尘设施设备并保证其正常运行,为职工配发有效的防尘口罩或防护面具,依法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如实告知职工粉尘危害及防护知识,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组织职工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七)推动并协助政府及有关部门加大监管力度。协助有关部门推动地方政府将尘肺病防治工作纳入本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纳入本地区民生工程绩效考核指标。积极配合政府有关部门加强对粉尘危害重点行业领域的监管执法,深入开展粉尘危害专项治理等工作,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推动企业加强源头控制和过程管理,改善工作条件。 

(八)增强监督检查实效。充分借助“一法三卡”(事故隐患和职业病危害监控法及安全检查提示卡、有毒有害物质信息卡、危险源点警示卡)工作法、事故隐患报告书和限期整改通知书、职代会保安全和职工代表安全巡视等行之有效的工会劳动保护工作方法,提升工会参与尘肺病防治监督检查的成效和水平。进一步落实职工代表大会、厂务公开等民主管理制度,保障广大职工对尘肺病防治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四、广泛开展群众性尘肺病防治活动 

(九)进一步丰富“安康杯”竞赛活动的形式内容。以“安康杯”竞赛活动为载体,组织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群众性尘肺病防治活动。把推动加强职业健康监护管理、组织开展职业危害隐患排查治理、协商签订劳动安全卫生专项集体合同、开展职业健康教育培训等作为竞赛活动重要内容,使竞赛活动更贴近企业尘肺病防治工作实际。通过开展岗位练兵、技能竞赛、技术培训、应急演练等活动,全面提升职工预防尘肺病技术技能,夯实尘肺病防治工作的群众基础。 

(十)积极参与职业危害隐患排查治理。重视发挥职工群众的主力军作用,组织动员广大职工从本职岗位做起,从自身做起,深入排查粉尘浓度超标、防尘措施不到位、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等各类隐患,推动尘肺病防治工作关口前移、重心下移。强化跟踪落实,督促企业切实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 

(十一)深入开展群众性粉尘危害防控技术革新。围绕粉尘危害防控薄弱环节,发动职工广泛开展“小发明、小创造、小革新、小设计、小建议”等职工技术创新活动。尊重职工首创精神,坚持问题导向,完善激励机制,鼓励职工立足岗位创新,着力解决一线粉尘危害防控实际问题,促进适合职工参与的粉尘危害防控措施的推广。 

五、加强尘肺病防治宣传教育 

(十二)加强教育培训。督促并协助企业加强对职工特别是农民工的尘肺病防治教育培训,帮助职工熟悉尘肺病防治法律法规及企业有关规章制度,了解自身享有的权利和应履行的义务,掌握粉尘危害防控及自我保护技能。通过板报、橱窗、网络等多种途径,大力普及粉尘危害防治知识。通过座谈研讨、案例分析、知识竞赛等形式,增强教育培训的吸引力和实效性。 

(十三)营造良好氛围。以《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安全生产月等活动为契机,深入开展尘肺病防治法治宣传教育,推动企业、职工和社会各界提高对尘肺病防治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营造有利于尘肺病防治工作开展的良好氛围。充分发挥各类传统媒体及新媒体作用,积极宣传各级工会参与尘肺病防治工作的先进经验和广大职工促进尘肺病防治工作的典型事例,扩大工会参与尘肺病防治工作的社会影响。 

六、切实维护患尘肺病职工的合法权益 

(十四)依法参与尘肺病危害事件的调查处理。按照“四不放过”(事件原因没有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没有受到处理不放过、防范措施没有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的原则,积极配合政府有关部门查明事件原因,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督促落实整改措施,妥善处理尘肺病患者的医疗和赔偿等问题,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确保职工队伍和谐稳定。 

(十五)积极开展职工法律援助工作。进一步扩大职工法律援助覆盖面,加大职工法律援助力度,引导并帮助患尘肺病职工依法理性表达利益诉求。把尘肺病高发、劳动争议多发的行业作为重点服务领域,把农民工、困难职工作为重点服务对象,积极为患尘肺病职工提供法律咨询、代书等服务,把推动解决尘肺病诊断、工伤赔偿等产生的劳动争议作为重要援助内容,充分发挥法律援助在保障职工职业健康权益中的作用。 

(十六)努力做好对患尘肺病职工的帮扶救助。在工会送温暖等活动中加大对患尘肺病职工的走访慰问力度,做好对他们的人文关怀和困难帮扶。积极推动政府有关部门统筹利用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社会救助等各项政策,加强对患尘肺病职工的分类救治救助,建立完善解决患尘肺病农民工救治救助问题的长效机制。 

七、强化组织保障 

(十七)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工会要把深化工会参与尘肺病防治工作作为维权工作重要内容,摆上工会工作重要议事日程,强化领导,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不断提高工会参与尘肺病防治工作水平。积极争取党政的重视和支持,争取更多资源和手段,为工会参与尘肺病防治工作创造有利条件。充分发挥工会组织整体优势,借助工会组建、协商签订集体合同、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开展工会劳动法律监督等工作,统筹推进工会参与尘肺病防治工作。 

(十八)抓好队伍建设。建立健全各级工会劳动保护工作机构,充实力量,为深化工会参与尘肺病防治工作提供组织保障。强化对工会劳动保护干部的职业健康知识培训,切实提高其履职能力。以《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员工作条例》《基层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工会小组劳动保护检查员工作条例》为基础,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三级组织网络,探索通过建立监督检查员片区服务站、劳动保护监督检查站等途径,逐步加强非公企业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网络建设。充分发挥粉尘危害重点行业产业工会熟悉本行业情况、具有专业知识的优势,指导本行业企业工会做好尘肺病防治工作。 

(十九)完善技术支撑。尘肺病防治工作是一项专业性、政策性较强的工作。各级工会要充分借助工会院校、科研机构等社会专业力量和资源,探索通过购买服务、组建专家顾问库等方式,使更多具备职业卫生专业能力的专家学者、社会组织为职工职业健康服务,不断提升工会参与尘肺病防治工作科学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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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吉林省总工会网络工作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