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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益保障

吉林省全力推进在职职工互助保障事业可持续发展优化服务流程 提高服务效能

发布日期:2021-07-09 15:48:0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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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月7日,记者从吉林省总工会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了解到,全省工会职工互助保障组织坚守“团结友爱、互助互济”的初心使命,坚持公益性、互助性、专业性的发展方向,确保在职职工互助保障事业可持续发展。2020年全省赔付43230人次,赔付支出5988.13万元,在促进健全社会保障体系,维护职工医疗健康权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等方面发挥了重要和积极的作用。

  运营管理规范有序,组织架构不断健全。吉林省平稳有序推进“省级管理、市级统筹、分级监管、自主运营、行业自律”的工作计划。目前全省市级工会已成立互助保障组织9个,其中在中互会统筹下有5个办事处,分别是长春、吉林、松原、延边、通化;市级统筹主管主办的独立开展活动的有4个互助会,分别是白山、四平、白城、辽源。

  业务管理监督有力。吉林省职工互助保障业务管理始终坚持统一监管、分级管理的管理理念,省总工会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对辖区市级总工会开办的职工互助保障活动起到监管职责,落实对本级和下级职工互助保障活动的监管职责,对决策行为、活动内容、经营行为、资金使用、风险控制等实施有效监管。各市级总工会作为市级职工互助保障组织的主管单位配合省级工会监管部门工作,建立协同监管机制,加强联络沟通和信息传递,提升监管效率和质量。

  省总工会始终坚持以业绩考核为抓手,把承担互助保障工作的各级工会纳入到业绩考核范畴,不断健全评价体系,加强工作调度和考核,下发《全省职工互助保障工作业绩考核》,按照考核结果及年初预算通过以奖代补的形式发放补助经费,其中考核结果为优秀的地区奖励30万元,考核结果为达标的地区奖励20万元,2019年、2020年两年补助金额总计690万元。

  制度建设日趋完善。全省各级工会根据《中国职工保险互助会互助互济金使用指导意见》《中国职工保险互助会互助互济金及事业发展基金使用补充意见》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建立完善各项规章制度36个,不断细化目标责任,完善制度建设,使吉林省职工互助保障工作各个方面、各个环节都有明确的制度规定,确保了各项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服务流程持续优化。省总工会制订了《关于推进我省职工医疗互助保障制度建设的指导意见》,为推进互助保障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互助保障业务办理窗口设在职工服务中心,通过完善职工互助保障信息管理系统,以团体保障活动形式参保,进一步规范了办理程序,优化服务流程,提高服务效能,提升互助活动的美誉度,用看得见、摸得到的实效,增强互助活动对职工的吸引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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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吉林省总工会网络工作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