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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传教育

关于开展“劳动创造美好生活”主题教育实践系列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03-09 00:13:56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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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州)党委宣传部、工会,长白山开发区工委党群工作部,扩权强县试点市党委宣传部、工会,省直机关党工委: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省委十届四次全会精神,充分展示我省新时期劳动者的风采,弘扬劳动创造美好生活的时代主旋律,在全社会营造劳动光荣、创造伟大的良好氛围,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导广大职工积极投身全面改革开放的火热实践,在全省新一轮振兴发展中做出新贡献,省委宣传部、省总工会将在全省开展“劳动创造美好生活”主题教育实践系列活动,活动方案如下。

  一、活动主题

  “劳动创造美好生活”。

  二、活动内容

  (一)开展“中国梦·劳动美——劳模精神大传递”活动。组织劳模进企业、进校园,在广大职工和青年学生中进行劳模先进事迹报告宣讲,结合吉林振兴发展、企业创新进步,以“我促企业发展,企业助我成才”为主题,讲述一线劳模和职工在促进企业改革发展过程中,自身成长进步的先进事迹,传播劳动创造美好生活的时代主旋律。

  (二)开展“中国梦·劳动美——创造与幸福”全省职工演讲比赛。让职工群众用演讲的形式,通过讲述自己学习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的心得体会,树立法治意识,提高法治素养,讲述为实现中国梦立足岗位作贡献的先进事迹,把个人梦与中国梦紧密联系在一起,讲述自己工作、生活中发生的与改革创新相关的感人故事,大力颂扬改革开放伟大成就,颂扬中国工人阶级伟大品格和劳模精神。

  (三)开展“中国梦·劳动美——奉献展风采”全省职工摄影比赛。在全省职工摄影爱好者中广泛征集摄影图片,展示劳动者的感人生产生活场景以及企业跨越发展的新风貌,大力弘扬工人阶级在促进吉林新一轮振兴发展中发挥的正能量。

  三、活动安排

  (一)开展“中国梦·劳动美——劳模精神大传递”活动。

  活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1.劳模宣讲员确定和事迹整理阶段(3——4月)。

  各地推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专精的业务能力、强烈的创新意识、严细的敬业精神,能够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弘扬“劳动创造美好生活”的社会主旋律中起到了示范引领作用,同时是工作在我省各行各业的一线省级(含)以上劳模参加巡回报告。各市(州)总工会、省直机关工会、长白山开发区工委党群工作部、扩权强县试点市总工会在4月10日前各向省总工会宣教部推荐1名劳模宣讲员,并报送劳模先进事迹宣讲材料(6000字左右),最终由省委宣传部和省总工会确定人选。

  2.劳模宣讲员试讲演练阶段(5月)。

  省委宣传部和省总工会组织劳模宣讲员试讲演练。

  3.劳模宣讲员巡回报告阶段(6——7月)。

  省委宣传部和省总工会组织开展巡回报告活动。

  (二)开展“中国梦·劳动美——创造与幸福”全省职工演讲比赛

  活动分两个阶段进行。

  1.初赛阶段(4月——5月)。

  各市(州)总工会、省直机关工会、长白山开发区工委党群工作部、扩权强县试点市总工会组织基层广大职工开展“中国梦·劳动美——创造与幸福”主题演讲比赛初赛,最终选拔2名选手参加全省决赛。党委宣传部配合工会开展好初赛选拔工作。

  2.决赛阶段(7月——8月)。

  在各地初赛的基础上,省总工会举办全省决赛。

  (三)开展“中国梦·劳动美——奉献展风采”全省职工摄影比赛。

  活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1.作品征集阶段(3月——7月)。

  征集标准。真实反映建设者风采和一线职工劳动工作场面,弘扬“劳动创造美好生活”的社会主旋律,在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起到示范引领作用。

  作品要求。上报作品须是电子版图片。每张图片须配以图片名称和作者信息,图片名称要反映图片主题,准确严谨、简明扼要、鲜明生动;作者信息包括姓名、单位和联系方式。

  征集方式和时间。各级党委宣传部、工会组织基层上报作品,通过各自系统最终向省委宣传部企业宣传处、省总工会宣教部集中上报,向省级上报作品截止时间为7月31日。

  2.作品评选阶段(8月——10月)。

  评选分两个环节。①海选初评:8月1日——9月30日。在网络媒体上由网友投票评选。②决选终评:10月中旬由专家评审团评审经过海选初评的作品。

  3.作品展示阶段(11月)。

  最终获奖作品将在省内主流媒体上发布。

  四、相关要求

  (一)各级党委宣传部、工会要高度重视此次系列宣传活动,坚持正确的宣传导向,力求本次系列宣传活动贴近职工群众,具有说服力和感召力。

  (二)各级党委宣传部、工会要密切配合,相互协调,按照具体要求广泛宣传发动,做好动员组织工作, 让更多的一线职工和劳动者参与到活动中来。

  (三)被选中的劳模宣讲员和演讲比赛人员所在单位要积极配合、大力支持相关工作。

  系列活动的具体事宜将另行通知。

  省委宣传部联系人:企业宣传处 李志芳

  联系电话:0431-88927163,17704300017

  邮箱:sxqyc@sina.com

  省总工会联系人:宣传教育部 周海松

  联系电话:0431-85375478,15584252723

  邮箱:jlszghxjb@163.co

                                                                          中共吉林省委宣传部   吉林省总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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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孙立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