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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全省职工中开展“中国梦•劳动美——创造与幸福”主题演讲比赛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04-20 14:03:39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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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州总工会宣教部,长白山开发区党群工作部,扩权强县试点市总工会宣教部,省直机关工会:

  按照《关于开展“劳动创造美好生活”主题教育实践系列活动的通知》(吉会联字﹝2015﹞3号)的部署,省总工会宣教部对“中国梦·劳动美——创造与幸福”演讲比赛进行详细安排,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以“中国梦·劳动美——创造与幸福”为主题,让职工群众用演讲的形式,通过讲述自己学习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的心得体会,讲述为实现中国梦立足岗位作贡献的先进事迹,讲述自己工作、生活中发生的与改革创新相关的感人故事,颂扬工人阶级的伟大品格和劳模精神,营造“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社会氛围,激发广大职工的劳动热情和创造潜能,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智慧和力量。

  二、活动时间

  2015年4月至2015年8月。

  三、活动步骤

  活动分两个阶段进行。

  (一)初赛阶段(4月——7月)

  各市州总工会宣教部、长白山开发区党群工作部、扩权强县试点市总工会宣教部、省直机关工会要组织广大职工开展“中国梦·劳动美——创造与幸福”主题演讲比赛初赛,最终各选拔2名选手参加全省决赛。工会要争取党委宣传部门的支持配合,开展好比赛宣传和初赛选拔工作。

  (二)决赛阶段(8月)

  在各地初赛的基础上,省总工会宣教部举办全省决赛。

  决赛拟于2015年8月举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参赛选手以“中国梦·劳动美——创造与幸福”为主题自行命题,按赛前抽签顺序比赛,演讲时长为5分钟至6分钟,超时或不足都将被扣分。为增强演讲效果,鼓励选手在演讲中配用背景视频、背景动画、背景音乐等辅助资料。

  决赛设选手奖和组织奖。选手奖设一等奖5个,二等奖8个,三等奖若干。组织奖设优秀组织奖若干。省总工会宣教部将对获奖个人和获奖单位进行表彰。决赛现场将进行录像,择机在省内主要媒体播放。

  四、相关要求

  各级工会要高度重视,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广泛发动职工参与活动,按照总体安排举办开展演讲比赛,选拔推荐高水平选手参加决赛。要充分发挥各种媒体的宣传引导作用,通过宣传此次演讲比赛活动,弘扬劳动创造美好生活的时代主旋律,在全社会营造劳动光荣、创造伟大的良好氛围。

  各市州总工会宣教部、长白山开发区党群工作部、扩权强县试点市总工会宣教部、省直机关工会请将决赛选手推荐表于2015年7月31日前报送至省总工会宣教部。联系人:周海松。电话:0431-85375478。邮箱:jlszghxjb@163.com。

  附件:“中国梦·劳动美——创造与幸福”主题演讲比赛选手推荐表

吉林省总工会宣传教育部

                         2015年4月14日

附件

 

“中国梦·劳动美——创造与幸福”

主题演讲比赛选手推荐表

推荐单位(盖章): 

领队:联系电话:

选手1

姓名

 

性别

 

 

民族

 

出生年月

 

工作单位

 

政治面貌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选手2

姓名

 

性别

 

 

民族

 

出生年月

 

工作单位

 

政治面貌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填表说明:

  1、推荐单位填写所在地总工会。

  2、报名表必须加盖推荐单位印章。

  3、照片用两寸照,电子版应当用同版照片。

  4、本表盖章后寄至省总宣教部,电子版发送至指定电子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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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孙立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