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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时间:2024-07-14 17: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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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总工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会召开

  712日,吉林省总工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会召开。会议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贯彻落实全省警示教育会议精神,进一步增强党员干部的纪律规矩意识,持续推动省总机关党纪学习教育走深走实。省总工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隋明利主持会议并作总结讲话。

   会上,省总工会党组成员、副主席孙在旗、谢英滨、程丽娜,省总工会党组成员、经费审查委员会主任张福新,省总工会二级巡视员杨莉分别领读《论党的自我革命》《习近平关于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论述摘编》,传达学习全省警示教育会议精神;省总工会党组成员、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李隆鹏通报了警示教育案例并作交流研讨发言;省总工会党组成员、副主席迟婷,省总工会二级巡视员梁艳媛作交流研讨发言。与会同志还共同观看了警示教育片。 

  会议指出,深刻领悟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是党员干部必须牢牢把握的政治原则,是提升理论品格、增强党性修养的锐利思想武器,必须在全面系统学、融会贯通学、深入思考学上下硬功夫。增强自我革命的自觉性坚定性,全面把握九个以的实践要求,以永远在路上的坚韧和执着,推动机关党建工作高质量发展,紧紧围绕省委464产业发展新格局、全总“559”工作部署、省总四个体系建设重点任务,构建党建和业务融合发展新机制,切实将机关党建工作有效融入工会改革创新的生动实践。会议强调,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贯彻落实全省警示教育会议精神,提高思想认识,严格遵守党章党规党纪,把守纪律、讲规矩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要求;要坚持严的基调,把工作纪律作为各项工作正常开展的重要保证,强化责任意识,大力倡导爱岗敬业、担当奉献精神,用心用情用力解决好职工群众急难愁盼问题;要深化警示教育,以案促改、以案促治、以案促建,切实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作为工作行动的校准器和履职尽责的案头书,将严明纪律与担当作为结合起来,积极营造奋发有为、干事创业、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

    省总工会党组成员、二级巡视员,省纪委监委驻省总机关纪检监察组全体同志,省总机关各部室、各产业工会、各直属单位全体党员、干部参加会议。 

    

 

 

  

(责任编辑:吉林省总工会网络工作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