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工会信访问题源头治理三年攻坚行动的实施方案(2023-2025年)
为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依法及时就地解决职工合理诉求,更好维护职工队伍稳定,根据中央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国家信访局关于信访问题源头治理三年攻坚行动部署要求,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重要意义
党中央高度重视信访问题源头治理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多次指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工作的基础在基层,强调要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依法及时就地解决群众合理诉求,注重源头预防,夯实基层基础,健全化解机制,不断增强工作的前瞻性、系统性、针对性。2020年以来,全总按照中央信访工作联席会议统一部署,组织开展了治理重复信访、化解信访积案专项工作,推动解决了一大批持续时间长、化解难度大、涉及范围广的职工信访突出问题,带动全国工会信访形势平稳向好,得到全总领导同志高度肯定和广大职工充分认可。同时也要看到,当前劳动领域矛盾纠纷多发易发,职工信访上行态势仍较突出,存在较大信访风险隐患,维护工会信访良好秩序和职工队伍稳定的基层基础仍不牢固。
开展工会信访问题源头治理三年攻坚行动,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的必然要求,是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浦江经验”、推进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举措,是提升工会信访风险预警和应对处置能力,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确保职工队伍稳定的迫切需要。各级工会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因地制宜抓好贯彻实施,确保取得明显成效、实现预期目标。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以《信访工作条例》为遵循,落实党对信访工作的全面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以信访问题源头治理为主攻方向,以健全体制、完善机制、提升能力为工作重点,进一步提高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及时就地解决信访问题的质效,更好维护职工合法权益、防范化解涉访风险、促进职工队伍和社会大局和谐稳定。
(二)工作原则。
——坚持关口前移,重心下沉、力量下倾,把工作着力点放在源头预防和前端化解。
——坚持问题导向,聚焦信访工作基层基础薄弱环节,补短板、强弱项、提能力。
——坚持压实责任,强化属地责任、领导责任、工作责任,齐抓共管、形成合力。
——坚持统筹兼顾,协调推进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办理好初次信访事项、常态化解决信访积案。
——坚持综合施策,党建引领、多元共治,保障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相统一。
——坚持底线思维,把握各种潜在风险因素,主动防范化解,做到发现在早、防范在先、处置在小。
(三)目标任务。聚焦“控增量、减存量、防变量”,力争经过三年的努力,推动工会信访工作责任体系更加完善,绝大多数可能引发职工信访问题的矛盾纠纷能够发现在早、化解在小,实现“一升一降一减少”。申诉求决类初次信访事项一次性化解率和职工满意率稳步提升,职工赴省进京重复访明显减少,工会信访工作更加完善,水平显著提高,推动信访工作领域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显著提高。
三、推进工会信访问题源头治理的措施
(一)落实工会信访工作责任。建立健全各级工会党组定期听取汇报、研究部署工会信访工作制度,发挥各级工会信访工作领导小组或相应机制作用,分析研判工会信访形势,推动化解工会信访突出问题。坚持“系统抓、抓系统”,加强工会信访干部队伍和信访保障工作,强化源头参与能力水平,努力提升预防化解政策性、群体性信访问题能力水平。落实信访工作一岗双责,推进各级工会领导干部将信访问题预防化解与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落实工会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和包案处理信访事项制度,确保工作实效。
(二)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依托工会劳动领域信息员队伍、工会12351热线话务员和工单办理员队伍,推行进企业进车间走访摸排等做法,建立完善多渠道收集职工意见建议、常态化排查矛盾纠纷机制,坚持日常排查、专项排查和重点时段集中排查相结合,形成全覆盖、无疏漏的大排查网格,及时了解、发现、掌握劳动领域矛盾纠纷和信访苗头。对排查出的风险隐患要列入清单,采取针对性措施逐项化解,对重大矛盾隐患或有现实危害的高风险人员,实行“一事一方案、一人一专班”,确保矛盾风险发现得早、化解得了、稳定得住、处理得好。
(三)进一步畅通和规范信访渠道。加强工会网上信访工作,健全方便快捷、智能贯通的工会网上信访平台,加强12351职工维权服务热线建设,实现信访信息互联互通、数据共享。深入细致做好职工群众来访接待工作,大力推进基层工会接访场所规范化建设,改善服务保障条件。在地方各级信访工作联席会议机制下,积极参与推动多部门、多主体“联合接访、联合调处、联合帮扶”,促进职工诉求一站式接收、一揽子调处、全链条解决。加强和改进复查复核工作,更好地查清事实、纠偏纠错、化解矛盾。
(四)依法依规办理职工信访突出问题。健全贯彻落实《信访工作条例》配套措施,严格制度落实。一要分清性质、明确管辖,做到转办督办到位。各级工会信访工作部门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及时转办交办信访事项,协调解决重要信访问题,加强对办理情况的督促协调。二要依照法律规定和程序,做到按时处理到位。协调督促基层工会、用人单位及涉事方认真负责办理信访事项,快办早办、一次性解决,切实防止因办理不及时不到位引发重复信访甚至矛盾上行。三要对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的工作人员,做到坚决问责到位。坚持以党内监督为主导,推动职工信访监督和各类监督有机贯通、相互协调,确保依法秉公用权。四要对违法犯罪行为,做到及时依法处理到位。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依法处理信访活动中的违法犯罪行为,坚决纠治滋事扰序、缠访闹访问题,切实维护正常信访秩序和社会秩序。
(五)积极拓宽社会力量参与工会信访工作渠道。加强工会信访与劳动争议调解、劳动争议仲裁、诉讼等有效衔接,通过组织动员、购买服务、公益慈善、志愿服务、挂职返聘等途径引入第三方力量,鼓励支持不同领域、行业具有专业知识和职工群众工作经验的人员参与工会信访矛盾纠纷化解。对要求过高或无理诉求的信访职工,运用听证、评理、说事等手段,发挥工会界“两代表一委员”、劳动领域社会组织等作用,帮助其理顺情绪、解开思想症结。对涉众型劳动关系矛盾纠纷,通过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集体协商等制度化渠道凝聚共识、定分止争。
四、加强对开展工会信访问题源头治理三年攻坚行动的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信访问题源头治理三年攻坚行动在中央信访工作联席会议领导下,以地方各级信访工作联席会议为依托,由中央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国家信访局组织实施。地方各级工会要提高政治站位,把开展工会信访问题源头治理三年攻坚行动作为重要政治任务落实到位,按照地方各级信访工作联席会议要求,把工作任务列入议事日程,定期调度、推动落实。要加大支持保障力度,为化解矛盾纠纷、解决信访问题创造有利条件,确保攻坚行动扎实开展、取得实效。
(二)抓好工作统筹。要坚持统筹兼顾、标本兼治,推进源头预防、排查化解、综合施治、积案攻坚、风险防范全链条管理,形成工作闭环。要密切与地方人社、法院、检察院等单位的协调配合,共同发力、合力攻坚。要加强攻坚行动与常态化治理重复信访化解信访积案工作的衔接,以职工群众满意为根本标准,逐件推动“案结事了”,实现信访增量存量双下降。
(三)从严督促检查。全总将依托劳动领域政治安全考核机制,对省级总工会攻坚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结合工会信访工作督导调研活动,对基层工会落实攻坚行动任务情况进行督促检查总结先进经验做法,对成效显著的基层工会以适当方式进行通报表扬;对被动应付的督促整改落实;对造成负面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建议有关方面依法依纪处理。